各学院、各教师:
根据省教育厅例行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,将在11月中旬对学校新专业、省级精品课程、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检查对象及范围
1、专业建设
(1)新专业:2007年增设本科专业,包括通信工程、汽车服务工程、建筑学三个专业。
(2)省级重点建设专业:物理学、生物科学、应用化学、艺术设计。
2、课程建设
(1)省级精品课程:除2003年、2009年以外的所有省级精品课程,具体课程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工作内容
1、做好自查工作,写出自评报告,自评报告格式要求:
(1)新专业:包括学院概况、专业建设综述、专业自评(依照指标体系逐项评价,指标体系见附件2)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、自评结果等五个部分。
(2)省级重点建设专业: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根据《浙江省重点专业建设指标体系》(附件3)提交年度自评报告。
(3)省级精品课程:包括课程教学队伍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条件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、网站运行情况等六个部分,并附评分表(见附件4)。并做好课程网站建设与维护,更新教学内容,加强网站互动环节。
2、准备相应实证材料。
3、项目实施情况将决定是否下拨下年度建设经费。
三、时间要求:
请于11月8日前完成相关工作,将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交教务处教学科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[email protected],联系电话:8089,联系人:陈永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