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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

添加时间:2010年07月02日 浏览:
转发《关于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 
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推荐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技发函〔201022号)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奖励的范围

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(包括推广类)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,共四个奖种。申报教育部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必须经过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。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温大科技处网(kjc.lhcziliao.com)“办公指南”—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技技术)”

—“成果登记”栏的“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事流程”。

二、推荐、审批程序

1.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、创新性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、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,在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》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,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。【推荐单位意见由完成人自己填写具体内容】

2.除我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,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高校的审查、推荐,并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项目汇总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的主管部门处盖章。

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推荐项目数额不限。请各校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,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。

三、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

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,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(简称直报项目),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。

四、推荐截止时间

1、各学院、部门老师请于201089上午将教育部成果登记表2份盖章后送至科技处705B, 电子数据(格式为CGSBQY.ARJ)发科技处邮箱:([email protected])

2、学院、部门老师可于201071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网络申报系统//211.68.23.93/xmsb)进行网络申报,登录申报系统推荐号和校验码,请与科技处黄慧慧联系获得。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0823

3、学院、部门老师请于2010823上午将项目推荐书面材料3套(含一套原始原件,每套材料由推荐书主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)送至科技处705B。 联系人:黄慧慧   667966

五、交纳项目评审费

按照有关规定,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(含直报项目),评审费由学校负责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,项目申请人不负担相关费用。

省教育厅联系人:唐丽华,电话:0571-880089700571-88008969

地址:杭州市文晖路321号,邮编:310014

 

 

件: 推荐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具体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