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、各位党员:
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,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、使命感、责任感,激励全院同学积极奋进。学院党委决定评选2024年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,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中共正式党员
二、评选名额
学院党委按照不超过学生正式党员人数15%的比例,评选院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,并择优推荐10%的名额为校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党员标准,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,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。
2.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学习勤奋刻苦,积极参加科研创新、学科竞赛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并取得较好成绩。校级优秀学生党员上一学年本科生智育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%,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%。院级学生优秀党员成绩可放宽至前60%。
3.发挥模范表率作用,热爱集体,乐于助人,无私奉献,在关键时刻、重要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4.报名参加“两项计划”并被录用的正式党员可自然当选该学年的学生优秀共产党员,不占总名额。
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评:
1.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或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;
2.本科生当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,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请(12月23日下午4点前)。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《温州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》。
2.党支部审查推荐(12月23日)。各党支部根据评选要求,按照推荐指标向学院党委提出推荐对象。
3.学院党委评审公示(12月24日前)。
4.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支部汇总后提交学工办邹老师处。申请者将电子版材料以“名字+支部+优秀党员登记表”命名文件打包,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)。
姓名-XX党支部:温州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(2024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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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
2024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