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硕导、2009级研究生:
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、组织能力、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。根据《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总则及新澳门六合彩资料
实际情况,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工作,具体规定如下:
1、实践形式:大学本科生的讲课工作。
2、学时要求:6学时(其中至少讲授理论课2学时)。指导研究生试讲、讲课的教师要认真负责,对讲课教案精心指导,每堂课均要到场听课,并做好听课笔记,根据研究生上课情况评定出等级。研究生部将安排时间抽查。
3、免教学实践规定:(1)入学前担任过1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任务的研究生;
(2)在职研究生。
申请免除教学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应填写《温州大学研究生免除教学实践环节申请表》,经批准,可以免除教学实践环节。但要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。
4、制定教学实践计划表: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计划,研究生需填写《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表》,请以班级为单位将《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表》(纸版和电子稿)于10月22日前送交学院。
5、考核办法:教学实践结束,填写《温州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》,并交研究生部存档。合格者获得1学分。
2009级研究生应于12月20日前将教学实践情况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录提交,学院于12月22日前在系统中给予审核,到时将关闭系统,并于12月22日前将《温州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》送交学院教学科。
注:2009级社会实践情况,研究生请于10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进行提交。
附件1: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计划表.doc
附件2:温州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