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教师:
根据省教育厅例行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,将在11月中旬对学校新专业、省级精品课程、省级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检查对象及范围
1、专业建设
(1)新专业:2008年增设本科专业,包括工业设计、学前教育、网络工程三个专业。
(2)省级重点建设专业: 物理学、生物科学、应用化学、艺术设计四个专业。
2、课程建设
(1)省级精品课程:教育技术学导论、文学理论、物理化学
二、工作内容
1、做好自查工作,写出自评报告,自评报告格式要求:
(1)新专业:包括学院概况、专业建设综述、专业自评(依照指标体系逐项评价,指标体系见附件1)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、自评结果等五个部分。
(2)省级重点建设专业:省级重点专业根据《浙江省重点专业建设指标体系》(附件2)提交年度自评报告。
(3)省级精品课程:包括课程教学队伍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条件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、网站运行情况等六个部分,并附评分表(见附件3)。并做好课程网站建设与维护,更新教学内容,加强网站互动环节。
2、准备相应实证材料。
三、时间要求
请于 11月19日前完成相关工作,将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交教务处教学科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[email protected],联系电话:8057,联系人:罗晓敏。
另外,因省厅相关文件还未下发,如有新的精神,将另行通知。 |